摩尔集团对有关个人数据保护和处理的澄清说明文本
作为摩尔集团(Mor Group),我们重视属于与我们公司相关的所有人的所有个人数据的安全,并根据第6698号《个人数据保护法》处理和存储个人数据。
摩尔集团的《关于个人数据保护和处理的澄清说明文本》已发布,其目的是在第6698号《个人数据保护法》第10条及其他相关立法范围内,在个人数据获取过程中告知自然人并向其做出解释。
1-) 数据责任人的身份
在第6698号《个人数据保护法》范围内,我公司摩尔集团拥有《个人数据保护法》中定义的“数据责任人”的身份。
2-) 个人数据的处理和处理目的
为了使您和/或您所代表的机构和组织受益于我们公司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确定和实施我们公司的商业和业务战略,开展营销活动,开展必要的工作以实现业务发展和规划活动,开展执行由我们公司推行的通信管理操作,确保我们公司在用场所的物理安全和控制,建立业务合作伙伴/客户/供应商(被授权人或员工)关系,确保与我们的业务合作伙伴、供应商或其他第三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有关的合同要求和财务对账,执行我们公司的人力资源政策,致电我们公司的呼叫中心或使用网站和/或参加我们公司组织的培训、研讨会或组织,根据《个人数据保护法》第4条所述个人数据处理原则,您的个人信息将通过被使用、记录、存储、更新、传输和/或分类的方式,并按照《个人数据保护法》第5条和第6条规定的个人数据处理条件和目的进行处理。您有责任确保传输给我们公司的个人数据是准确、完整和最新信息。如果发生变更,您有责任做出必要的通知。
3-) 个人数据的传输
在为了实现上述目的和履行相关法律规定的义务的前提下,在法律和其他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根据《个人数据保护法》第8条和第9条规定的个人数据处理条件和目的,您的个人信息可以被传给摩尔集团、其集团公司、其子公司和附属公司、公司官员和我们的股东、我方的授权人,代表我们公司经营的公司、我们的代表、监管和监督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有权明确要求提供您的个人数据的公共机构或组织、上述目的范围内的商业伙伴关系、供应商和承包商、银行、信用风险和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实体或法人、税务和类似顾问、有关法律遵循的义务人、机构和组织以及包括审计师在内的我们获得咨询的第三方、出于上述目的在国内外的合伙伙伴、接受服务的第三方、被授权人士及机构、根据法律被授权的公共机构和特殊人士等。
4-) 收集个人数据的方法和法律依据
您的个人数据可能会通过自动或非自动方法及通过办公室、分支机构、呼叫中心、网站、社交媒体渠道、移动应用程序及类似方式并以口头、书面或电子渠道被收集。您的个人数据将存储在电子和/或物理媒介中。为了防止您的个人数据在存储环境中遭到未经授权的访问、操纵、丢失或损坏,我们公司通过必要的业务流程设计,实施了开发技术和安全的基础设施。您的个人数据将通过采取一切必要的信息安全措施进行处理,前提是不会超出通知您的目的和范围使用,并将在法定保留期限内进行存储和处理,或者如果未预见到此类期限,则将在处理目的所需的期限内对其进行存储和处理。当此期限届满时,您的个人数据将通过删除、销毁或匿名化的方式从我们公司的数据流中删除。出于此法律原因收集的您的个人数据也可以在《个人数据保护法》第5条和第6条规定的个人数据处理条件和目的范围内,出于本文第(2)和第(3)条规定的目的进行处理和传输。
5-) 个人数据所有者的权利
土耳其共和国宪法第20条规定,每个人都有权获知与其有关的个人数据,根据《个人数据保护法》第11条,“索取信息”的权利是个人数据所有者的权利之一。在这种情况下,摩尔集团会在个人数据所有者提出索取信息要求的情况下提供必要的信息,并且通过此说明文本,摩尔集团会通知数据所有者如何使用索取信息的权利以及与信息索取相关的问题将如何被评估。
根据《个人数据保护法》,个人数据所有者拥有以下权利:
数据所有者的申请
您可以通过 [.] 或 [.] 注册电子邮件地址以书面形式提交有关您上述权利的请求。如果上述请求的结果需要支付额外费用,摩尔集团可能会根据个人数据保护委员会确定的资费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信息所有者有责任确保在本澄清说明文本范围内处理的个人数据是最新的并反映真实情况。